随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
根据国家人事部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》(人事部令第6号)和《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》(鄂人[2003]16号),因工作需要,随县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及报考条件
招聘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1名,律师岗位;应聘对象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,年龄在35周岁以内(即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。
报考人员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:
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㈡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;
㈢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;
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
㈤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:
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
㈡受党纪、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;
㈢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;
㈣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;
㈤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。
二、招聘程序